随着近几年我国环境污染形势日益严峻,环保治理刻不容缓。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我国汽车的保有量不断增长,因此机动车污染防治也成为环保工作的重点。
为促进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改善环境质量。国家环境保护部组织修订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于2017年12月11日正式发布实施。
买车单位关心的加装DPF以及尾气检测问题,在新发布的《技术政策》中,都能找到答案。政策太长,看不懂?没关系,这就来给大家划重点。
指导性文件不强制实施
首先,我们要了解的是该《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有关单位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中参照采用,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生产以及进口的汽车、摩托车和车用发动机,以及在我国登记注册的所有在用汽车、摩托车。
注意!这里说的是指导性文件,并不强制实施,但由国家环保部发布,也是机动车污染治理的风向标。
新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新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
机动车全生命周期多范围防治对于大家一直关注的治理应该从源头治理,国家政策法规应对厂家的研发生产做以要求,而不只是把治理手段强加给车辆使用者等等问题,在该《技术政策》都都有了明确规定。
该《技术政策》提出了机动车在设计、生产、使用、回收等全生命周期内的大气、噪声、水、固体废物、电磁辐射等污染的防治策略和方法,涉及范围包括机动车、车用油品、检测设备等。那么具体针对货车,都有哪些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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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的排放标准:
新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到2020年,报废机动车再生利用率达到95%,机动车污染防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对于在用机动车,已经制定国家排放标准的,鼓励地方执行更严格的在用车排放限值。
更严格的生产要求:
新政策要求强化新车达标监管,重点加强重型柴油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监管。加强机动车检测与维护(I/M),重点加强高排放车辆、高使用强度车辆监管,确保上路车辆排放稳定达标。
1、要求在设计上需要考虑机动车全生命周期内的资源消耗以及污染排放;改善生产工艺,使用符合标准的绿色材料等。
2、加强新生产机动车排放达标监管。机动车生产及进口企业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加强产品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
3、鼓励机动车生产及进口企业通过技术升级提前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提高产品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利用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车载诊断(OBD)系统等加强机动车实际行驶排放控制。严格控制机动车颗粒物排放,控制重点应从颗粒物质量控制向颗粒物质量与数量同时控制转变。
4、积极开展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乙醇、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汽车的研发和应用,鼓励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替代燃料汽车。
5、新生产柴油车应安装符合产品技术标准要求的排气后处理装置,如柴油车颗粒过滤器(DPF)、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等,鼓励使用固体氨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SCR)。
新生产柴油车应安装符合产品技术标准要求的排气后处理装置新生产柴油车应安装符合产品技术标准要求的排气后处理装置
这条是重点,目前在个别省市针对国三车要求强制安装DPF,在新政中,则要求新生产的柴油车要求安装符合产品技术标准要求的排气期后处理装置,这也向我们释放了一个信号,在未来可能要求更多的新车、旧车安装DPF等后处理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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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规范在用车排放检验,完善在用车排放标准,
2、加强营运车辆实际排放监管,营运重型商用车应采用OBD远程监控技术。
3、鼓励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道路行驶机动车排放状况进行抽测,加强高排放车日常监管。
4、加强机动车检测与维护,对检测(包括外观检验)不合格车辆应及时进行维护(包括修理)。
5、对排放不达标的在用柴油车应重点检查OBD系统、燃油供给系统、进气系统、排放后处理装置、废气再循环装置(EGR)等零部件的工作状态,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6、对在用汽油车、燃气车、摩托车应增加曲轴箱通风装置和燃油蒸发控制装置检查,对在用柴油车应增加NOx检测。鼓励对在用柴油车采用壁流式DPF、SSCR等技术进行改造,汽车生产企业应予支持配合。公交、环卫、邮政、物流、出租等营运车辆应定期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
除此之外,还提出了更严格的噪音污染防治、废水、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要求,并且鼓励研发污染防治技术。对于环境治理来说,这是一件好事情,可以更加规范机动车生产、使用、检测中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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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消防车系列产品已成为我公司的主导产品,涵盖了载液量1.5T到24T水罐泡沫消防车、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水雾消防车、CAFS消防车等灭火类消防车; 18-32米系列举高喷射消防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通信指挥车等专勤类消防车; 器材消防车、宣传消防车、供气消防车、自装卸式消防车、野外宿营车、炊事车、油料保障车、运兵车等后勤保障类消防车,共计20大类100余品种。
研发的多款产品相继通过了“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CCCF认证。近年来,公司与德国救援专家学院、德国迈凯公司合作,充分吸引国外消防车的先进之处,将国外先进的灭火系统引入国内,采用国产高端消防车专用底盘,制造出高性价比的消防装备服务于消防行业,为中国消防科技事业做出贡献。
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位于“中国专用汽车之都”、“炎帝神农故里”湖北省随州市,是工信部公告专用汽车生产企业,东风、一汽、重汽、江铃、庆铃五十铃等专用汽车改装基地,公安部消防局强制性管理体系CCCF认证消防车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江特”牌,产品代码“JDF”。
企业总资产12亿元,占地面积210000余平方米,全厂员工763人,各种专业技术人员528人,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305人,研发人员64人,拥有155000平方米现代化厂房、2500平方米的消防车烤漆车间、2500平方米的精加工车间、60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2000平米的研发中心楼、2500平米的检测中心车间,各类高新、精设备400多台套,年专用车生产能力5000辆。
公司主要生产消防车、高空作业车、365bet官网网投_office365admin下载_365bet赌城 、垃圾车、清障车、随车起重运输车等9大系列共200多个品种,车型已全部上国家公告目录,取得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通过CCCF认证。生产车辆在国内各省均占有较大份额,且已销往印尼、菲律宾、伊拉克、印度、安哥拉、越南、缅甸、朝鲜、尼日尼亚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
近年来,公司先后与东风公司、上海消防研究所,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武汉理工大学等院校及科研机构联合开发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A类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救援消防车、高空作业车、特重型道路清障车、高压清洗车等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已获国家实用型专利8项,拥有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A类泡沫消防车的开发”项目获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特重型道路清障车的开发”、“高空作业车安全保护及自动控制装置”项目获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检测手段完善,产品质优价廉、性能可靠、服务及时赢得用户广泛赞誉,主导产品消防车产量在全国同行业中排行第一位,高空作业车在全国同行业中排行第四位。是随州市唯独一家取得消防车生产资质,并具备完善的汽车公告和CCCF认证的的生产企业。公司连续十年被评为“湖北省消费者满意单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2009年度被随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十大最佳成长型民营企业”,2009年12月被全国高科技产业品牌推进委员会,中国品牌竞争力研究会、湖北省经委、湖北省广播电视台认定为“新中国60年湖北机械制造品牌建设示范企业”和“新中国60年湖北机械制造产品优质奖企业”,2010年12月被国家授予“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7月,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近年来,公司与德国消防救援专家学院、德国迈凯公司合作,充分吸收国外消防车的先进技术将国外先进的灭火系统引入国内,采用国产高端消防车专用底盘,制造出高性价比的消防装备服务于消防行业,为中国消防科技事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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