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日,近日,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城阳大队民警在巡逻执勤过程中发现,许多车型为轻型货车的车辆行驶在G20青银高速的第一、二条车道(从左侧数,下同)上,被高清摄像头抓拍,却浑然不知,据统计仅一周时间就抓拍此类违法行为270多起。
自G20青银高速双向八车道开通以来,实行”客货分离”,根据车辆类型和行车速度,一至四条行车道依次为小客车道、客车道、客货车道、客货车道,所以只要车型为货车,就只能走三、四车道,一旦货车驶入一、二车道,即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驾驶员将面临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朋友,在G20济青高速行驶,要根据自己车辆的类型,严格按照规定行驶,依法行车,谨慎驾驶。
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停止收取河池至百色、河池至都安、三江至柳州、马山至平果、来宾至马山、百色至靖西、靖西至那坡、百色至隆林、乐业至百色、崇左至靖西、贺州至巴马(钟山至昭平段)以及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货车桥隧车辆通行费。此次调整中涉及的桥隧共计146座,免收费里程190.409公里。
此次调整后,1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为0.4元/车公里,2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为0.89元/车公里,3类为1.49元/车公里,4类为1.89元/车公里,5类为2.19元/车公里,6类为2.33元/车公里,收费标准均为全区最低水平。经测算,该政策措施预计平均每年降低深度贫困地区货运车辆通行费1.32亿元。
下一步,我区将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引导更多社会车辆通行上述高速公路,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降低收费标准路段交通量结构及变化、通行费收入、养护和运营管理支出等相关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情况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