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的有关部署,现将汽车工业应对产能过剩、加快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加快汽车工业结构调整的紧迫性
“十五”以来,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跨越了300万辆、400万辆和500万辆的规模,2005年产销突破570万辆,已成为世界上主要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0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明确了汽车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和方向,规范了企业的投资行为,汽车工业投资过热状况得到了改善,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进展。汽车出口逐年增长,企业国际化经营开始起步。2003年汽车工业投资增长76.1%(498.6亿元),2004年增长28.6%(641.3亿元),2005年增长25.2%(802.8亿元),投资增幅逐年回落,国内汽车市场过快增长势头也明显减弱。但值得警惕的是,由于汽车市场需求还在不断增长,部分汽车生产企业市场预期仍然较高,不断投资扩大产能,导致产能增长超过市场需求增长。这不仅会使产能利用率进一步下降,还掩盖了产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等方面的矛盾,影响了汽车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具体表现为:
(一)产能过剩的苗头已经显现,并有可能进一步加剧。
截止到2005年7月1日,我国汽车行业已形成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的整车生产能力约800万辆,在建产能约220万辆,陆续在今明两年建成后整车总产能将突破1000万辆。2005年全行业的产能利用率仅为71.5%,其中轿车行业72.5%。而从市场需求看,2004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汽车消费增长趋于平稳,预计今后几年,消费需求增长将会保持相对稳定。按照主要汽车生产企业的“十一五”投资计划,2010年规划产能将大大超过预期的市场需求,如不加以引导,潜在的产能过剩将会变成现实。在汽车产能出现总量过剩苗头的同时,也存在着部分车型供不应求、生产能力不足的现象,因此,结构性过剩是当前汽车工业产能过剩的基本特点,也是当前汽车工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企业集团竞争优势不明显。我国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数量超过100家,按企业集团统计约80家。从2003年到2005年,前三家企业集团的生产集中度由49.3%下降为46.1%,跨地区、跨部门兼并重组的阻力依然很大。已无力有效组织生产的企业未能退出市场。主要企业集团自主品牌产品市场竞争乏力,尚未形成规模优势,轿车市场的竞争主要依靠合资企业产品。
(三)产品结构调整相对滞后,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升级缓慢。高油耗车型产销比例过大,技术先进、节能环保产品产销比例相对较小。乘用车单车平均油耗远高于工业发达国家的水平,与我国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明显不符,对能源供给形成较大压力,也对环境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四)自主开发能力较弱,过分依靠引进技术发展产品。部分汽车生产企业自主发展能力不强,不得不被动地、高成本地引进技术和产品。在汽车工业整体走向微利的大背景下,许多企业仍在继续沿用技术引进和组装生产的模式。这将导致企业效益进一步下降甚至亏损,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五)零部件与整车未能同步发展。汽车工业通过对外开放、合资合作,整车产品的制造工艺及质量已经接近国际水平,但零部件生产却滞后于整车的发展。国内零部件企业整体配套能力不强,专业化生产水平较低,自主开发和系统集成能力薄弱,跟不上整车开发的步伐。
上述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产能过剩将更加严峻,结构不合理问题也将更加突出,进而阻碍汽车工业发展,丧失由大变强的重要战略机遇。
二、结构调整的任务和原则
当前,汽车产能利用率下降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过度投资可能带来的危害也已得到了各汽车生产企业的重视,一些企业已经主动调整扩大产能的投资方案,撤消或推迟了新建分厂的项目。这种形势为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带来了机遇。各地政府和汽车行业生产企业要针对汽车工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不健康、不稳定的因素,保持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任务
汽车工业应对产能过剩及推进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扶优汰劣、标本兼治,保持汽车工业平稳发展。
各地政府和汽车生产企业要把产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作为当前发展和调整的主线,注重依靠市场机制,推动联合和兼并重组。各级政府要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发展能力、自主品牌产品和具有规模优势的汽车及零部件企业集团加快发展;要在实施国家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标准时,加大产品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快技术进步的进程,引导企业改变低水平竞争的发展模式;要合理控制新增汽车产能,使之与市场需求的增长相适应;要研究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开拓和发展新市场;要解决被淘汰企业的市场退出问题。
汽车生产企业要把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促进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生产;要注重自主开发产品,推动自主创新,改善产品结构,加强自主品牌建设。
(二)原则
1、保持平稳发展,防止大起大落。为保证汽车工业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顺利实施,需要保持相对稳定的政策环境,把握调控力度和节奏,以最小的代价,取得结构调整的成效,避免出现大的滑坡等不稳定因素。
2、区别对待,实行分类指导。汽车工业结构调整要做到有保有压。对产能利用率高、产品供不应求的企业继续给予支持,对产能利用率不足、产品供过于求的企业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3、依法管理,发挥市场作用。要严格执行汽车产品的节能、环保和安全等技术法规,新增产能要符合国家技术法规发展的要求;要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市场消费,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先进,淘汰落后。
4、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要把解决总量过剩和结构不合理问题结合起来,建立汽车产能数据采集、分析和监测系统,定期向社会发布产能利用率信息,为各级政府和企业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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